品牌的英文单词Brand,源出古挪威文Brandr,意思是“烧灼”。人们用这种方式来标记家畜等需要与其他人相区别的私有财产。到了中世纪的欧洲,手工艺匠人用这种打烙印的方法在自己的手工艺品上烙下标记,以便顾客识别产品的产地和生产者。这就产生了最初的商标,并以此为消费者提供担保,同时向生产者提供法律保护。16世纪早期,蒸馏威士忌酒的生产商将威士忌装入烙有生产者名字的木桶中,以防不法商人偷梁换柱。到了1835年,苏格兰的酿酒者使用了“OldSmuggler”这一品牌,以维护采用特殊蒸馏程序酿制的酒的质量声誉。 来源:http://baike.baidu.com/view/9013.htm
今晚突然对一个叫品牌的东西很是敏感。不管它是什么东西,它有多复杂,其实,我觉得,有一点,是一定需要的,那就是对于一个特定领域的专注。富有历史使命感地为某个特定的群体持续地提供优质的稳定的服务。不管发生什么,它的核心与精髓是不会变的。